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2年07月29日 15:41  点击:[]

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年学生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安排

1.组织参加争创“宪法卫士”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于2022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学生工作处根据管理平台及时统计通报各二级学院学生注册和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考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确保我校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青年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学校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并于20229月14日前,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法学专业或非法学专业)参加全区决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学校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于20229月14日前,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法学专业或非法学专业)参加全区网络直播复赛(全区高校组演讲比赛复赛、决赛分为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组。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网络”通道,还可直接推荐学生参与,网络通道分为全国“网络风采展示”和广西“网络海选”。推荐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中评选出高校组优秀选手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初赛的选手,须由学校团委遴选并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数量不超过3名,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选手中遴选优秀选手一并参加全区网络直播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参加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于2022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团委按照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细则(另附)要求,推荐我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5.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校团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宪法晨读”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教育部于2022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和广西分会场开展的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于202212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学生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校团委。

6.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党委宣传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108日前,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7.组织参加“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学生工作处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面向广大学生征集“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要求主题应与宪法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统筹推进。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深入探索适合青年学生实际的学习内容和方式,加强部署、合理安排、密切协作,将学宪法有关活动和日常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思政课、课程思政等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请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于202212月6日前,将以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系列活动图片各1-3张)、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等发送至电子邮箱:815595819@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情况及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李小密;联系电话:5228660

附件:1.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

采展示”活动细则

2.普法学习有关资料  

             党委宣传部

                               2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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