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周一)至12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学习宣传内容
(一)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四、学习宣传活动安排
(一)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充分利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的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达到参与率90%以上的要求。(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二)组织观看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
11月27日至30日,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收看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组织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12月2日上午,组织学生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诵读部分宪法条款、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2.12月2日上午9:00,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点击“广西入口”收看全国学生“宪法晨读”网络直播自治区分会场活动情况。
(四)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主题学习活动
1.12月底前,通过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等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学习资料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2.11月28日至12月5日,组织各班级学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班会,结合“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宪法晨读”等,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推动宪法真正走入校园的日常生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广播、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橱窗、显示屏等阵地平台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标语、海报、视频等(相关内容由党委宣传部提供,也可从中国普法网自行下载,具体链接为:http://legalinfo.moj.gov.cn/pub/sfbzhfx/index.html),努力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总结和资料归档。12月7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将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以及“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图片(每个子活动1-3张)发送至电子邮箱:815595819@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李小密;电话:5228660。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宪法晨读内容
4.“宪法伴我成长”歌曲
5.宪法宣传公益视频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8日